(一)其肉∶主 疮,以清酒炙食之。食之则令人美丽。〔证〕 (二)又,主夫妇不和,作羹 ,私与食之,即立相怜爱也。〔证〕 “本文内容由网友整理或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如有侵犯您的权益,请联系本站第一时间删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