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智慧——《道德经》第三十七章原文与译文(多版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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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 

 

 [原文]

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候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,镇之以无名之朴,夫将不欲。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

 

[道德经通行本原文](王弼注本)

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无名之朴,夫亦将无欲。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。

 

[注释]

1、无为而无不为:无为是指顺其自然,不妄为。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。

2、守之:即守道。之,指道。

3、自化:自我化育、自生自长。

4、欲:指贪欲。

5、无名之朴:无名形容的真朴。

6、不欲:一本作无欲

7、自定:一本作自正

 

 [译文]

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,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。侯王如果能按照的原则为政治民,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、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。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,我就要用来镇住它。用的真朴来镇服它,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,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,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、安宁。

 

【苏辙-注解】

道常無為,而無不為。
無所不為而無為之之意耳。

侯王若能守,萬物將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。 
聖人以無為化物,萬物化之,始於無為而漸至於作,譬如嬰兒之長,人偽日起。故三代之衰,人情之變,日以益甚,方其欲作,而上之人與天下皆靡,故其變至有不可勝言者。苟其方作而不為之動,終以無名之樸鎮之,庶幾可得而止也。

無名之樸亦將不欲,不欲以靜,天下將自正。
聖人中無抱樸之念,外無抱樸之述,故樸全而用大。苟欲樸之心尚存於胸中,則失之遠矣。

 

【王弼-注解】

道常无为,
顺自然也。

而无不为。
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。

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化而欲作,作欲成也,吾将镇之无名之朴,不为主也。

无名之朴,夫亦将无欲。
无欲竞也。

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。 

 

【憨山大师注解】

此教人君乘流救弊之意也。以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故侯王但能守之者,而万物不期化而自化矣。此言守道之效,神速如此。然理极则弊生。且而物之始化也皆无欲。化久而信衰情凿,其流必至于欲心复作。当其欲作,是在人君善救其弊者,必将镇之以无名之朴,而后物欲之源可塞也。若施之以有名,则不济耳。然无名之朴,虽能窒欲,若执此而不化,又将为动源矣。譬夫以药治病,病去而药不忘,则执药成病。故云无名之朴,亦将不欲。此亦不欲,则可专以静而制群动,无敢作者。故云天下将自正。自正者,谓不待正而自正矣。镇,犹压也。如石压草,非不生也。盖以无名之朴,镇压之而已。若欲朴之心,亦是欲机未绝。是须以静制之,其机自息。机息则心定,而天下自正矣。故虽无名之朴,可用而不可执,况有名乎。

老子道德经解 上篇终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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